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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予支付项目(部份)
发布时间:2014-12-17  来源:本网  点击量:579

一、服务类:

挂号、会诊费、出诊费、消毒费,门诊诊疗费,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远程诊疗费。查房费、特别护理费、vip病房床位费、层流洁净病房床位费、专项护理费、母子全程服务费、体检费、医疗信息卡、调理费(取暖费、空调费)、婴儿保温箱费,损坏公物赔偿费、陪住费、陪床费等生活服务费用。

二、治疗类

微量元素检测,骨密度测定,孕产妇、儿童系统保健,健康指导,新生儿洗浴、水疗,预防接种,麻醉手术后镇痛新技术(止痛床、镇痛泵),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和节育手术的诊疗项目,输血费(血液及血制品费),微波治疗、红外线治疗、新生儿蓝光治疗,四川省规定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外药品等。各种美容、整容、矫形和生理缺陷治疗,磁疗,按摩,各种治疗仪等。

三、病种类

性传播疾病,不孕不育、性功能障碍和节育手术的诊疗项目等。

四、材料费

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一次性物品费用(如便盒、尿壶、中单、吸奶器等),消毒剂,收腹带,子宫托,冷热敷袋、被褥等。病历工本费、打印纸张费、超声图文报告、试纸(剂)费等。

五、检查费

    检查费用按相关规定应自行承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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