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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印发《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0  来源:本网  点击量:173

 广元市妇幼保健院

关于印发《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医院《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附件:广元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4年11月20日

   

附件:       

广元市妇幼保健院

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推动全院反腐倡廉建设,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川纪发【2014】16号)和市纪委提出的贯彻意见和要求,现就坚决治理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组织领导

    (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通过专项治理,正风整纪,建章立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树立良好的党风行风。

(二)组织机构。医院成立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伟     院  长

孙  武:书  记

副组长:兰建军     副院长

        高玉华     副院长

        向东才     纪检委员

成  员: 

        潘小红     财务科长

        王长瑶     院办主任

        崔春梅     人事科长

        向黎明     医教科长

       何  军     护理部主任

        白永莲     保健部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部署和督促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党办,办公室主任由向东才兼任。负责对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对象范围

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

(二)治理工作内容

1、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给党和国家机关公务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金(包括公款赠送礼金)的行为。违反规定收受管理或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或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礼金的行为。

2、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身边工作人员收受与该领导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礼金的行为。

以上所称礼金是指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现金是指人民币、港币、澳门币、台币及各种外币,有价证券是指股票、债券、基金,支付凭证是指支票、本票、汇票及各种银行卡。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专项治理工作从10月10日开始,12月1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10月10日至10月20日)。医院召开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大会,传达贯彻省、市专项治理领导干部收受礼金问题电视电话会精神,对本院专项治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各支部、各科室要认真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文件,重点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收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若干规定》。动员部署阶段的各项学习教育等活动,全体干部必须参加,要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文件与观看典型案件警示教育资料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对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提高学习教育的实效性。

2、自查自纠阶段(10月20日至11月10日)。凡是属于专项治理工作范围的重点人员,都要对照本次治理工作内容,按规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违反规定收送的礼金,在自查阶段要主动上交到医院纪检。其中,现金也可存入市纪委设立的廉政账户,存入时可以不出示身份证,可以不填写实名。在本次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主动如数上交、如实报告组织,主动如实讲明情况的,根据情节可以不予处罚,免于处分或者减轻处分,如果不上交、不主动报告组织、不如实讲明情况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医院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

3、整改建制阶段(11月10日至11月20日)。医院纪检要围绕这次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查找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和制度上的漏洞,深刻分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符合本院整改方案和措施及管理制度,重点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违反规定收送礼金等行为的发生,要围绕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要加强单位的财务管理,从严财务审计,切实落实“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要认真执行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严格各项会计制度,从源头上切断公款增送礼金的资金来源。

4、总结汇报阶段(11月20日至11月30日)。医院要将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及今后进一步整改措施等,形成专题自查报告,上报市卫计委监察室。

三、有关工作要求及事宜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支部、各科室要站在反腐倡廉、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高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统一到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要求上来。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将其摆上反腐倡廉的重要议程,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带头学习,带头自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纪检要把把各科室、各支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加强对专项治理各个阶段工作指导和督查。院领导小组将监督检查贯穿于治理工作的全过程,指导督促各支部、各科室专项治理工作,对专项治理工作敷衍塞责、走过场、治理不力的要采取措施,予以认真纠正,对举报的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及时转市卫生局监察室。

(三)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职能。要把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监督检查。一是把监督的重点放在药械科、设备科、总务科、基建科、人事科、财务科、项目办等科室,强化监督检查的职能和手段,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二是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处罚力度。通过监督检查,揭示体制障碍、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以保护全院经济、财产安全。三是对顶风违纪、不收手,违反规定收送礼金的要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五)医院领导小组设立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0839-285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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