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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妇幼保健院 关于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体检入闱人员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1  来源:市保健院 组织人事科  点击量:289

根据《广元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经笔试、面试考核、院党委会集体研究,现将广元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入闱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一、体检入闱人员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见附件)。

(一)体检时间、地点

时间:具体体检时间以医院后续通知为准。

地点:广元市妇幼保健院门诊一楼体检中心

体检人员报到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1张;
3)体检费用自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二)复检

招聘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 12号) 执行。

(四)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上午需进行抽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 8-12小时;

2.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不吃油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3.女性受检者生理期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5221日至2025227日(5个工作日)。干部群众如有情况反映,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或当面反映,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公示受理电话: 0839-3223166(纪委办公室)

0839-2850015(组织人事科)

附件:

广元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体检入围人员.docx


 

广元市妇幼保健院

202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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