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 页 医院概况 新闻报道 科室介绍 专家推荐 专题播报 就医指南 科研教育 党群建设 政策法规 互动交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2  来源:本网  点击量:34

广卫发〔2014〕24号

 

 

广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对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及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广纪发〔2014〕10号)的安排部署,我委结合实际,决定在委机关及直属单位集中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委机关中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含副科级)的领导干部;各直属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二、整治时限

2014年12月底前。

三、工作任务

(一)集中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及时传达学习省、市有关严禁收受红包礼金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明确纪律要求,做到人人知晓。要利用宣传栏、宣传标语、门户网站等加强集中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要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通过廉政短信、个别谈话、专题学习等方式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要把领导干部遵守严禁收受红包礼金规定的情况纳入2014年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管。要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通报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二)组织公开承诺。各单位要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填写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见附件2),确保本通知确定的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全覆盖。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旗帜鲜明,带头作出公开承诺,及时向社会公开承诺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委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公开承诺活动必须在2014年11月25日前完成。委机关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书面承诺书报委纪检组备案,并汇总上报市纪委党风室;直属单位其他领导干部报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备案。

(三)切实自查自纠。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对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出的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红包礼金要按规定于2014年12月1日前上交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好红包礼金上交登记制度,对在本次规定时限范围内主动如数上交、如实报告、不构成违法和严重违纪的,根据情节,可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减轻处分。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围绕专项整治,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分类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督促整改,特别是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财务科室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巩固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加强现金、公务卡、公务车、“三公”经费等监督管理。委纪检组将对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重点督查。

(五)加大案件查处。各单位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始终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对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重点查处自查自纠过程中隐瞒不报、收多交少、边交边收行为,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对领导干部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接受红包礼金的,要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对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突出、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要进一步畅通“12388”举报渠道,认真落实分级通报曝光制度。

四、整治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行为严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六个带头”精神,败坏社会风气。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对党风和社会风气的严重危害性,深刻认识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的极端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标准、务实的措施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

(二)精心组织实施。我委成立以主任吴桂华、党组书记袁明胜为组长,副主任吴春瑛、赵仕伟、胡昌平、邓功会、宋代春,纪检组长任亚刚为副组长,委办公室、监察室、财务科、人事科、医政科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1)。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委纪检组,任亚刚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谋划,精心组织,迅速行动,严格落实。要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严明纪律要求,倒排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取得实效。

(三)着力建章立制。各单位要注意标本兼治,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及时跟进对策措施,扎紧扎牢制度笼子,从源头治理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要强化制度执行,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切实增强制度刚性约束力,使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四)加强统筹协调。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承担主体责任,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是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承担监督责任,强化领导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执纪问责,督促整改落实。

各直属单位在11月25日12:00前将《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情况报告》和领导班子成员书面承诺书报委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在12月5日前将本单位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委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赵 钧,联系电话:3267191,传真:3267191。

 

附件:1.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名单

2.领导干部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

3.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情况报告

 

 

 

广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11月24日


附件1

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吴桂华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袁明胜   市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

副组长:吴春瑛   市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赵仕伟   市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任亚刚   市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胡昌平   市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邓功会   市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宋代春   市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李  涛   原市卫生局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欧  鹏   原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主任

赵  钧   原市卫生局监察室主任

谭  飞   原市卫生局财务科科长

陶  伟   原市人口计生委财务科科长

吴  玲   原市卫生局人事科科长

罗颖会   原市人口计生委人事科科长(兼监察室主任)

翁  彬   原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马  兵   市中心医院院长、党委书记

刘  峰   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

贾天贵   市中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岳先远   市中医院党委书记

杨益森   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周芸玲   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罗  镔   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党委书记

王天银   市职工医学院院长、党委书记

刘俊良   市八二一医院院长

许盛德   市八二一医院党委书记

边恩元   市疾控中心主任

严守远   市疾控中心党总支书记

张  伟   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孙  武   市妇幼保健院党总支书记

何志军   市中心血站站长

杨  刚   市中心血站党支部书记

冯永先   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支队长

龚  捷   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党支部书记

李瑜秀   市紧急救援中心主任

李万明   市计生协会秘书长

付仕芳   市计生指导所党支部书记

李万吉   市计生指导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唐茂文   市计生药管站副站长(主持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纪检组,任亚刚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首页 医院简介 就医指南 书记 院长信箱 预约挂号 联系我们
Copyright (c) 2024 www.gyfybj.cn   All Right Reserved.   蜀ICP备13013830号-1
版权所有: 广元市妇幼保健院    您是第 218488 位访客   今日访问 45 次   技术支持:程友科技

川公网安备 5108020200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