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病员及家属:
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医改工作的统一安排和要求,我院将从三月一日起取消药品加成,所有药品实行进价销售。国家进行医改采取这项举措的目的是规范临床用药,减少药品的不合理使用,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并通过深化改革,规范其他方面的诊疗行为,从而达到降低医疗费用,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目的。同时,为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在取消药品加成后,政府决定对部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收费项目进行调价。调价后提高收费的部分全额纳入医保农合报销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院调价的收费项目:
调整前价格(元) | 按6:9:9:19上调后价格(元) |
门诊 诊查费 | 住院 诊查费 | 一二三级 护理费 | 住院 床位费 | 门诊 诊查费 | 住院 诊查费 | 一二三级 护理费 | 住院 床位费 |
普通门诊诊查费 2元 | 4元 | 一级14元 | 套间63元 加收12.6元 | 普通门诊诊查费8元 | 13元 | 一级23元 | 套间82元,加收16.4元 |
专家门诊诊查费副高3元,正高5元 |
| 二级9元 | 单人间46元加收9.2元 | 专家门诊诊查费副高9元,正高11元 |
| 二级18元 | 单人间65元加收13 |
急诊诊查费 5元 |
| 三级5元 | 双人间23元加收4.6元 | 急诊诊查费11元 |
| 三级14元 | 双人间42元加收8.4元 |
门急诊留观诊查费 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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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间17元加收3.4元 | 门急诊留观诊查费1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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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间36元加收7.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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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层流洁净病房床位费1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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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层流洁净病房床位费16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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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护病房床位费3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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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护病房床位费51元 |
注:陪住费,使用非正式病房床位的一律按普通病床服务价格80%收取,即29×0.8=23.2元;占用病房床位的按所占病床实际服务价格收取。物价规定有新生儿床位费可加收20%。我院设VIP 病房床位属于特需服务项目,不在基本服务项目床位加价范围内。 |
二、调价后增加部分费用纳入报销的报销流程和注意事项:
1、住院诊查费、护理费、住院床位费直接纳入医保、农合报销,陪床费属于自费项目。
2、医保病人(含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前来就诊挂号时请主动出示医保卡,刷卡时自动减免因医改调整增加的部分门急诊诊查费用;无卡或不能顺利完成刷卡的病人,不能享受减免。
3、广元市辖区内参合农民请持农合证或身份证前来就诊挂号,经挂号系统验证身份确系参合人员的,自动减免因医改调整增加的部分门急诊诊查费用;不能顺利通过身份验证的,不能享受减免。
4、广元市辖区外的异地参保参合患者、未参保参合患者前来就诊挂号时执行调整后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