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抗击新冠疫情市级表彰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会议研究,决定推荐葛金嘉、袁杨二位同志为广元市抗击新冠疫情先进个人人选。现予以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检举,请向人力资源科或纪委反映,电话2297211、2851555。
广元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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