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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跟着习近平总书记学安全 (第3期)
发布时间:2021-06-16  来源:本网  点击量:48

1、血的教训警示我们,公共安全绝非小事,必须坚持安全发展,扎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堵塞各类安全漏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重特大突发事件,不论是自然灾害还是责任事故,其中都不同程度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法规标准不健全、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安全基础薄弱、应急救援能力不强等问题。

 

一是必须坚定不移保障安全发展,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要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二是必须深化改革创新,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举一反三,在标准制定、体制机制上认真考虑如何改革和完善。三是必须强化依法治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加快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基层监管力量,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四是必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五是必须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安全保障能力,针对城市建设、危旧房屋、玻璃幕墙、渣土堆场、尾矿库、燃气管线、地下管廊等重点隐患和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以及游乐、“跨年夜”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坚决做好安全防范,特别是要严防踩踏事故发生。

 

——2016年1月6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讲话

 

2、强调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想问题,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守土有责,敢于担当,完善体制,严格监管,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

 

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正确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经济社会发展的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都要以安全为前提,不能有丝毫疏漏。要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失职追责。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牛鼻子”来抓,在煤矿、危化品、道路运输等方面抓紧规划实施一批生命防护工程,积极研发应用一批先进安防技术,切实提高安全发展水平。

 

要加快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强化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督促落实到位。要发挥各级安委会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的作用,形成上下合力,齐抓共管。要改革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制,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实效。要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要完善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把安全准入关。要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统筹做好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要加强城市运行管理,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加强源头治理。要加强城乡安全风险辨识,全面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的普查,防止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的发生。

 

——2016年7月20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对加强安全生产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指示

 

3、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强化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水平,更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6年10月31日,在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讲话

 

4、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国务院要组织各地区各部门举一反三,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2016年11月24日,对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作出重要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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