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供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满足部分患者的多元化、个性化特殊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四川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基准库(第二版20210702)》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现将特需服务价格按规范程序进行公示: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市级专家
(高级职称)
省级专家
国家级专家
110200009
诊查费(特需)(元/次)
30
50
80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7日,公示期满予以收费。
广元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4月1日
川公网安备 5108020200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