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元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经面试考核,党委会研究决定,拟确定何雯等2名同志(见附件)体检入闱,现予以公示。干部群众如有情况反映,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电话、书面或当面反映,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 3223166(医院纪委办)
2850015 (人力资源科)
附件.docx
广元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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